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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逃逸4人说谎玉溪这场车祸,交警查明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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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中旬

玉溪中心城区发生一起

小型汽车与电动自行车相撞的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

小型汽车驾驶人为逃避责任

居然叫来朋友顶包

而同车的3名乘客配合说谎

……

5月14日凌晨1时15分许,玉溪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大队接到电动自行车骑车人黄某鑫报警称,他在文化路葫芦园牌坊处被轿车撞伤,已被医院。

接报警后,值班民警调取现场监控,查看事故发生的过程及肇事车辆信息。据路口监控画面显示,5月14凌晨1时32分许,黄某鑫骑行一辆电动自行车沿文化路由北向南行驶,当行驶至文化路葫芦园牌坊处左转时,被后方快速驶来的一辆小型汽车连人带车撞翻在地。

民警根据车辆信息与车主取得了联系,车主表示,车辆不知道是谁在驾驶,待落实一下。然而,自此以后就没有下文。

医院了解伤者及对方当事人的情况。在医院里,民警找到了受伤的黄某鑫,了解了其受伤情况。据黄某鑫说,事故发生后他被医院,对方驾驶人没有留下真实姓名及电话。

民警第一次对小型汽车上乘客王某龙、普某伟及侯某分别询问时,3人均称驾驶人是何某安,何某安本人也承认自己是肇事驾驶人。

肇事驾驶人真的是何某安?民警经过对比,判断肇事驾驶人不是何某安。

民警随后对何某安、王某龙、普某伟及侯某分别进行第二次询问。据何某安交代,肇事驾驶人是可某龙,是可某龙叫他顶替的,发生事故时他没有在车上。王某龙、普某伟及侯某也交待,肇事驾驶人是可某龙,因可某龙无证、喝过酒,所以就说肇事驾驶人是何某安。

经交警部门认定,驾驶人可某龙实施无证驾驶、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逃逸,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当事人黄某鑫无责任。对何某安、王某龙、普某伟、侯某提供虚假证言行为,已根据规定移送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处理。

昆明信息港整理编辑

来源:开屏新闻客户端

作者/来源:昆明西山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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